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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8节 (第2/5页)
告养殖场不同意。 xx镇政府便采取了强制措施,拆除了养殖场。 原告养殖场不服,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。 原告认为,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,依法应被确认为违法。被告认为,被告拆除养殖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充分,程序合法,适用法律恰当,并无违法之处。 双方分别举行了举证。 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质证。 姜海蓝看到了“本院认为”部分。 她忽然笑了起来,说:“以前我学行政法的时候,行政法老师说,行政官司难得打,就给了我一种打不赢的感觉。” 覃致远从柜子里找出了这份判决书所属的案件卷宗,把判决书放进去。 他也笑了,“难打是难打,但不存在说完全打不赢,否则行政庭存在的意义是什么?”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不是摆在那里好看的,行政庭的法官也是每天都在干工作的。 姜海蓝点头,“执业以后,看你们打行政官司,赢过不少,我的认知就被改变了。” 当然不可否认实践中是有一些案件因为其特殊性会被上面插手,但要说完全打不赢,就说过了。 姜海蓝本人是没有打过行政官司的。 但不妨碍她给直播间的观众们“科普”。 她先念了原告诉求和被告辩称,又念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证明目的,接着是“本院经审理查明”,最后是“本院认为”和判决。 【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:“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,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。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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